学院各教研室(所)、中心:
根据财务处《关于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现启动2025年新增资产(土地房屋类)配置预算编报工作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及时部署和开展新增固定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,仔细检查核对相关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预算材料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使用任何资金租用土地、办公用房或业务用房,都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,经教育部、财政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。未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或未获批复同意的,一律不得自行购置租用,特别是使用“双一流”建设引导专项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及科研经费等更需严格把关。
二、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,要结合存量资产编制审核。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;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应当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要,从严控制,合理配备。
三、请各单位认真填报《2025年新增租用房屋明细表》(见附件1)、《2025年新增租用土地明细表》(见附件2)、《已租用房屋现状情况表》(见附件3)、《已租用土地现状情况表》(见附件4),并提供新增租用土地房屋的必要性可行性情况说明(500-800字)及有关佐证材料。
请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:新增包括“预算年度新增、续租、合同执行期内”三种情况,附件1、附件2中“租用情况”请按实际填写。“预算年度新增”是指新产生的租用事项;“续租”是指以前年度签订合同已到期、预算年度继续租用;“合同执行期内”是指以前年度签订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2025年度需支付租金。
四、新增资产(土地房屋类)预算配置隶属于野外台站的由野外台站管理中心汇总,其余由所在单位汇总。
请各教研室、中心高度重视,统筹本单位各学科相关内容,于2024年7月23日(周三)18:00前将电子版发至liuyiman@lzu.edu.cn。逾期未交的单位视为无相关预算配置计划。
联系人:刘老师 联系电话:8915023。
附件:1.2025年新增租用房屋明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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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7月22日